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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发展概述
(1980年—2001年7月)
 
一、历史概况
     广东财经职业学院于2001年7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学院前身广东财税高等专科学校,经省政府批准,于1991年5月开始筹建,1995年9月建成招生,1996年4月成立,原广东成人财经学院撤消独立建制并入。广东成人财经学院原名广东业余财经学院,由广州业余大学会计大专班、广东业余会计专科学校、广州业余财经学院三校合并而成。
二、学院成立、合并、撤消和名称变更情况
     1980年4月,广州财经会计专科夜校成立,后更名为广州业余财经会计专科学校、广州业余大学会计大专班。
     1980年9月,广东业余会计专科学校成立。
     1981年1月7日,广州业余财经学院成立。
     1981年7月,按照省高教局的意见,上述三院校合并,筹办广东业余财经学院。
     1982年1月29日,经省政府批准,广东业余财经学院成立(粤府函[1982]18号)。
     1983年6月7日,教育部予以备案(教育部(83)成教字673号文)。
     1993年6月18日,省政府批准该院易名为广东成人财经学院(粤办函[1993]340号)。
     1991年5月31日,省政府批准筹办广东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粤办函[1991]481号)。
     1995年9月,广东财专建成招生。
     1996年4月8日,省政府批准成立广东财税高等专科学校(粤府函 [1996]104号),同时撤消广东成人财经学院的独立建制,保留编制,并入广东财专。同年8月,省委同意成立学校党委
(粤组干[1996]664号)。
     2001年7月11日,省政府同意以广东财税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改组成立广东财经职业学院(粤府函〔2001〕294号)
三、学院隶属关系及其变化情况
     广州财经会计专科夜校,原由广东经济学会举办,后由广州市财政局与广州业余大学合办。
     广东业余会计专科学校,由广东省财政厅委托广东省会计学会主办。
     广州业余财经学院,由民革广东省委与广东财政学会合办。
     广东业余财经学院,由广东省财政厅主管,易名后隶属关系不变。
     广东财税高等专科学校为副厅级建制,由省财政厅主管,教学管理归省高教厅。全日制在校生规模2000人。招生、毕业生就业计划和专业设置纳入省的统一管理。办学经费由省财政厅筹措解决。
     广东财经职业学院的建制、管理体制、办学经费渠道不变。
四、学院建制变更情况
     广州财经会计专科夜校、广东业余会计专科学校、广州业余财经学院均属业余办学性质,其建制和机构级别未经确定。
     广东业余财经学院,1983年由省政府文教办批准设立学院办公室作为专职机构,按处级建制。学院易名后,建制不变。
     广东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广东财经职业学院为副厅级建制(粤机编[1996]159号、粤府函〔2001〕294号)。
五、学院领导体制及其变化情况
     广州业余大学会计大专班、广东业余会计专科学校、广州业余财经学院、广东业余财经学院(早期)均为校(院)务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院长、办公室主任)负责制。
     约从1985年起,广东业余财经学院领导体制逐步转变为上级机关(省财政厅)领导下的学院办公室主任负责制。
     广东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筹建办公室由省财政厅设立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日常工作由筹建办公室主任负责。
广东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广东财经职业学院成立后,继续由省财政厅主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院)长负责制。
六、学院办公、办学地点迁移情况
    广州业余大学会计大专班、广东业余会计专科学校、广州业余财经学院因系业余办学,历时较短,没有完全固定的办公地点,一般通过租借校舍解决办学场地问题。
    广东业余财经学院:1981至1987年9月,办公地点设在省财政厅,办学场地通过租借校舍解决。1987年9月至1995年9月,办公和办学地点设在广州市环市东路322号。1988年9月至1995年8月,脱产班借用广东省财政学校、广东华侨中专校舍办学。
    广东财税高等专科学校:筹建期间的办公地点设在省财政厅。学校建成招生后,办公和办学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大道北,并继续保留原广东成人财经学院的办学地点作为成教学历业余班、校外培训的教学点。
    广东财经职业学院的办公和办学地点没有改变。
七、学院领导班子的变化情况
(一)广东业余财经学院组建前的领导班子
1、广州业余大学会计大专班的主要领导人:
    孙孺(时任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广东经济研究所所长、广东经济学会会长),1980年4月至1981年7月,任校务委员会主任委员;
    卓炯(时任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广东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广东经济学会副会长),1980年4月至1981年7月,任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赵元浩(时任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广东经济学会副会长),1980年4月至1981年7月,任校务委员会委员;
    彭晓帆(时任省政府参事室副主任、中国财政学会理事、广东财政学会顾问),1980年4月至1981年7月,任校务委员会委员兼校长;
    曾牧野(时任广东财政学会副会长、广东经济学会秘书长),1980年4月至1981年7月,任校务委员会委员。
2、广东业余会计专科学校的主要领导人
    邸长云(时任省财政厅副厅长),1980年9月至1981年7月,任校长;
    郑汉祥(时任暨南大学教授兼经济系副主任),1980年9月至1981年7月,任副校长。
3、广州业余财经学院的主要领导人:
    萧隽英(曾任省人大副主任、民革广东省主委、省高等教育局局长、中山大学教授兼师院院长),1981年1月至1981年7月,院务委员会委员兼院长;
    梁式文(曾任中山大学财政系主任、中南财经学院财政信贷系主任、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教授),1981年1月至1981年7月,任院务委员会委员兼副院长;
    蒋月明(时任省财政厅副厅长),1981年1月至1981年7月,任院务委员会委员兼副院长;
    卓超(时任广州市财政局副局长),1981年1月至1981年7月,任院务委员会委员;
    严省(时任省财政学校副校长),1981年1月至1981年7月,院务委员会委员;
    蔡金轮(时任省财政厅财政研究室副主任),1981年1月至1981年7月,任院务委员会委员;
    沈次江(曾任省高教局副处长、中山大学教授),1981年1月至1981年7月,院务委员会委员;
    刘耀shen(上焱下木)(曾任中山大学教授),1981年1月至1981年7月,任院务委员会委员;
    江荦(曾任华南工学院教授),1981年1月至1981年7月,任院务委员会委员。
(二)广东成人财经学院的主要领导人
    萧隽英,1981年7月至1984年,任院务委员会委员兼院长 ;
    梁式文,1981年7月至1985年11月,任院务委员会委员兼副院长;
    郑汉祥,1981年7月至1991年,任院务委员会委员兼副院长;
    严省(时任省财政厅副厅长),1981年7月至约1985年,任院务委员会委员兼副院长;
    何造海(时任广州市财政局局长),1981年7月至约1985年,任院务委员会委员兼副院长;
    曾建,1983年8月至1988年7月,任学院办公室副主任;1988年7月至1991年4月,任副院长兼学院办公室主任;
    周绍熹,1984年11月至1985年6月,任学院办公室副主任;
    关国华,1986年7月至1990年4月,任学院办公室副主任;
    温淑贞,1989年12月至1993年3月,任学院办公室副主任;
    黎国香,1991年5月至1996年3月,任学院办公室副主任;
    叶锦棠,1992年3月至1998年6月,任院长;
    蔡启蟾,1993年3月至1996年8月,任学院办公室副主任。
    曾担任中共广东成人财经学院支部书记的有:曾建、温淑贞、叶锦棠。
(三)广东财税高等专科学校的主要领导人
    1、筹建领导小组及筹建办公室
    林登云(时任省财政厅厅长),1991年6月至1993年4月,任组长;
    曾建(时任省财政厅纪检组长),1991年6月至1993年4月,任副组长,1993年4月至学校成立,任组长;
    吴荣芳(时任省税务局副局长),1991年6月至1993年4月,任副组长;
    杨伊洪(时任省财政厅人教处处长),1991年6月至学校成立,任筹建领导小组成员;
    冯任贤(时任省税务局教育处处长),1991年6月至学校成立,任筹建领导小组成员;
    王建平(时任省财政厅人教处教育科长),1991年6月至1993年4月,任筹建领导小组成员;
    李树之(时任省财政学校校长),1991年6月至1995年4月,任筹建领导小组成员兼筹建办公室主任
    崔登贵(时任省财政学校副校长),1991年6月至1992年8月,任筹建领导小组成员兼筹建办公室副主任;
    温淑贞,1991年6月至1993年4月,任筹建领导小组成员兼筹建办公室副主任;
    叶锦棠,1993年4月至学校成立,任筹建领导小组副组长兼筹建办公室主任;
    黄炎光(时任省税务局副局长),1993年4月至学校成立,任筹建领导小组副组长;
    廖林光,1993年3月至1995年4月,任筹建办公室副主任;
    蔡启蟾,1994年4月至学校成立,任筹建办公室副主任。
2、学校建成招生至省政府批准成立期间:
    叶锦棠,任建校负责人(至1996年8月);
    黎国香,任建校负责人(至1996年3月);
    蔡启蟾,任建校负责人(至1996年8月);
    陈德萍,任建校负责人(1995年10月至1996年8月)。
3、学校领导班子:
    曾寿喜(时任省财政厅副厅长),1996年8月至1998年3月,兼任党委书记
    叶锦棠,1996年8月至1998年6月,任党委副书记、校长;
    陈德萍,1996年8月起,任副校长,1998年7月起主持学校全面工作;
    李奇周,1996年11月起,任副校长。
八、主要内部组织机构的变化
  (一)广州业余大学会计大专班、广东业余会计专科学校、广州业余财经学院均设有教务主任。
  (二)早期广东业余财经学院的最高领导机构为院务委员会,设正、副院长,学院办公室为专职办事机构,下设人事秘书科、教务处。教务处分设财政专业主任和会计专业主任,并设教务组、财政教研组、会计教研组、数学教研组、政治教研组、英语教研组、短训与电大班管理组。
1985年后广东业余财经学院(广东成人财经学院)主要内部机构先后设有:学院办公室为专职办事机构,下设行政科、教务处、学生科、财政教研室、会计教研室、计划统计教研室、政治教研室、数学教研室、英语教研室、培训科。
  (三)广东财税高等专科学校(筹)的主要内部机构有:基建组、总务组、教学组、人事组、文秘组。
    学校成立后的主要内部机构情况:
    1996年11月,省编委同意学校内设15个副处级机构:校党委办公室、校办公室(合署);宣传部、纪检、工会(合署);人事处、组织部(合署);学生工作处、团委(合署);总务处;教务处;图书馆;财政系;税务系;会计审计系;资产投资管理系;基础课部;社会科学部;成人教育部;培训部。另外,1995年12月1日,省财政厅党组决定,广东会计函授成人中专学校教务工作从厅会计处移交我校(至2000年8月)。
    1998年9月,省财政厅同意我校内设财务科、保卫科、电教中心三个科级机构;11月,省财政厅同意学校在教学系部设教研室、在有关党政处室部分别设立组:会计系设会计学教研室、管理学教研室;财税系设财政学教研室、税务学教研室;社科部设政治理论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基础部设英语教研室、数学教研室、体育教研室;党委办、校办设秘书组、综合组;组织部、人事处设组织组、人事组;教务处设教务组;学工处设学生管理组;总务处设管理组、行政组。教研室和组均暂不定级别。
    2000年8月,省编委核定学校内设15个副处级机构:党委办公室(校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纪检监察室)、学生工作处(团委)、教务处(成人教育处)、财务处(总务处)、财政税务系、会计系、资产投资管理系、信息管理系、经济贸易系、基础教学部、社科教学部、继续教育部、图书馆
 在学校党群机构方面,
    1995年9月,学校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工会委员会,
    1998年12月20日,经学校首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学校工会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
    1998年12月,选举产生了首届学校团委、书记和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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