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初次专业技术资格

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情况,现将我院2007年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凡我院在职在编教师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考核认定:

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士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1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教资格;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3年以上,符合讲师资格条件,可申请考核认定讲师资格。

二、申请的时间和程序

(一)申请人623日前到人事处领取并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并交到所在部门。

(二)62325日,所在部门进行考核,由行政负责人会技术负责人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基层部门考核鉴定意见,并签名。

(三)申请人于625日前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1份。

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件5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报认定中级资格须提交论文、成果业绩及证书、证明材料各一份(对照中级资格条件提交材料)。

5、黑白免冠小一寸近照1张(贴于相片页)。

(四)初定七月上旬学院考核认定工作小组对申请认定初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评议。

请各部门及时把本通知传达给本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申报工作。对申报工作有疑问的请及时到人事处咨询。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