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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是负责组织全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及督促检查。会同各系、教学

部等单位研究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专业的设置与调整,以及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各系、教学部制定各专业的发展规划、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并负责检查归档,协助各系搞
好课程建设,负责对重点课程进行选拔和考评并送上级审评。

三、负责审查各专业开课计划,编制校历、制定课程表、考试日程表,负责课室的调度以及其他教学

行政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完成情况,组织各系、教学部进行课程评估,检查教学质
量。
四、组织开展高等教育研究和教改试验工作,抓好教学经验的总结和交流;负责组织与校外进行教学
业务方面的协作与交流。
五、负责组织全校科研活动、学报编辑,每年组织召开一次科学年会。

六、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审定和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会同人事处对教师进行考评和评先工

作;组织实施在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和教学科研中取得突出成果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奖励项目为优
秀教学成果奖和教学质量优秀奖)。
七、负责全校招生计划的制订和上报,学生学习成绩的档案管理。

八、负责学生毕业资格认定,会同学工处和各系做好毕业证书及其他有关学历证明的审核、发放工作

;会同学工处和各系提出学生结业、肄业和升留级的处理意见。

九、负责整顿学风和教学秩序的日常工作。

十、会同学工处做好学生的转学工作。

十一、会同学工处处理学生在课堂学习、考试违纪事件。

十二、掌握全校教材的选用,做好教材的订购和供应工作;会同各系抓好教材建设,组织、检查和审

定自编教材和讲义的编写、评价、印刷、对内供应和对外交流等工作。
十三、负责电教中心工作。

十四、负责做好学生的专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组织工作。

十五、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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