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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业务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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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我校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教学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更好地评价教 |
| 师在各教学环节的工作,进一步积累学校办学评估资料,特制定本办法。 |
二、业务考核工作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进行,各系(部)主任负责本系(部)业务考核的组织领导,教务 |
| 处负责全校教师业务考核工作的组织、统筹、协调、汇总及检查督促工作。 |
| 三、每学期开展一次业务考核,考核对象为本校所有专职教师(含双肩挑人员),兼职教师参照执行 |
四、考核工作采用六级评价方式,即由学生、教师本人、教师 (以教研室为主)、系(部)领导、教务 |
| 处、学校领导六级组成。考核中各系 (部)及教务处主要负责人应当回避的有关部分,由学校负责。 |
五、考核内容分“课堂准备”、“课堂教学”、“教研工作”和“工作量”四个方面, 分别考核, |
| 满分各为 100分。四个方面占总评分值的比例分别为15%、45%、20%和20%。 |
六、考核安排 |
| 课堂准备考核:由各系(部)具体组织实施,在第4、5周完成交教务处。 |
| 课堂教学 (学生方面)考核:由教务处指导各系在期中考试前完成。 |
课堂教学 (教师方面)考核:由各系(部)具体组织,在第18周前完成并交教务处。 |
教研工作考核:各系 (部)具体组织,在第18、19周基本完成;学期结束前交教务处。 |
工作量考核:由各系 (部)与教务处在第19周联合认定。 |
| 汇总工作由教务处在放假后三天内完成,报分管校长审批。 |
| 七、各系 (部)应建立制度,制订计划,落实业务考核工作。同时应发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自评、互 |
| 评工作,并将其作为“教研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
| 八、教师听课评估,每学期不少于六个不同课堂(可评其他部门教师),每次不少于一节课。各系 |
| (部)应按民主集中程序在学期初第四周前订出计划,要确保每一位教师的每一课堂有五位教师评估。 |
九、教师听课应将听课计划提前交本系 (部)办公室,由教学秘书负责检查其实施情况,并经确认后 |
| 提醒其将评估结果于当天交被评估教师所在部门。 |
十、学生课堂评估 |
(一)组织:由各系 (部)具体组织,教务处进行指导,在规定时间内考核。各系应在考核前做好学 |
| 生的思想工作,向学生说明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做法。 |
| (二)评估对象:各教学班本学期所有课程教师。 |
(三)资格审查:具有考核资格的学生必须是上一学期所学课程总成绩排名前 50%的学生;新生班推 |
| 荐50%的学生参加。资格审查或推荐工作由各教学班班主任具体负责。 |
| (四)具体操作:由各系组织教学班分班集中,教务处授权人员带评估表到各教学班,讲解要求,当 |
| 场分发、评分、收表。所有教学班应在同一时间完成评估。 |
十一、教学工作量考核 |
教学工作量标准按学校额定工作量执行, 满工作量即计100分。 工作量分值波动范围为正负10%(因 |
| 个人原因未满工作量的除外),按超过或不足额定工作量10%即增加或减少1分计算(四舍五入,不 |
| 保留小数),以此类推。 |
十二、凡在各项评估中,相互送人情分,给面子分,敷衍了事的,经学校认定,根据具体情节扣减其 |
| 总评分值 1至3分。 |
| 十三、凡在评估工作中搞“应付式”评估的,经学校认定,将视具体情节扣减该系 (部)、教研室负 |
| 责人总评分值5至10分。 |
| 十四、教师业务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的 |
| 主要依据。 |
十五、学校根据教师业务考核结果,分各系 (部)排出总评分值前30%教师的课堂定为A类课堂。同 |
| 时开多门课程的只取“课堂教学”折合总评分值最高的一门课程。A类课堂的课时酬金按上浮20%计 |
| 发,上浮部分从教学奖励基金中支付。 |
| 十六、因工作失职并被通报全校的,每次在其该学期业务考核总评分值中扣 10分;因工作失职并在 |
| 系部范围内通报的,每次在其该学期业务考核总评分值中扣5分。 |
十七、出现同一教师的考核结果偏差较大的情况时,由教务处负责进行专门调查,听取系 (部)、教 |
| 研室、教学人员、学生等方面的意见,并报分管校长审核,必要时可对考核总评结果作出调整,调整范围为±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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