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考分离实施办法
一、为保证教学质量,严格考试制度,规范我院教考分离的组织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二、教考分离的形式及命题方法
(一)暂不实行教考分离的考试课程,应编制三份试卷并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分别供考试、补考一、
补考二使用。三份试卷要求题型、题量相同,难易程度相当,覆盖面相近;以逐步建立试题库。考试用卷
由学院在三份试卷中随机抽取。
(二)初步实行教考分离的考试课程,由所在系指定非任课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独立命题或在试题库
中随机抽取。开考前,试卷不与任课教师见面。试卷的份数、要求及使用与上款相同。
(三)实行教考分离的考试课程,由教务处委托有关专家按照该课程教学大纲编制考试试卷。
三、阅卷
(一)凡实行教考分离(含初步)的考试课程,要实行集体阅卷,流水作业,统一评分。每一学生的试卷
至少应有两名以上教师参与评卷,并应在试卷及成绩册上有确认签名。
(二)评阅试卷要严格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评分。阅卷过程中如遇疑难,由教研室主任(或评卷组长)
主持讨论,集体研究解决并报教务处备案。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评卷标准。
(三)凡考试试卷均由教务处负责保存。
四、教考分离工作纳入课程建设与评估管理。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会各教
学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