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zn_03.gif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校政通策

党委组织部职责

    党委组织部是负责学院党的组织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委要求,起草学年和学期学院党的组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有关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和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根据党委工作计划,会同党委有关部门对党员进行组织和纪律教育,办好业余党校,制定全院党

员教育“三会一课”计划,督促检查各总支、支部的落实情况。

    三、负责组织每年开展的先进党的基层组织、优秀党员的评比、表彰活动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负

责做好上报推荐材料的有关工作。

    四、检查督促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的情况;组织党建理论的研究

和交流。

    五、帮助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搞好支委会的选举、改选工作。

    六、负责推荐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的工作。

    七、协助党委做好学院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干部的考核、选拔、教育、调整、配备工作。根据

党委的决定,办理干部的任免手续。

    八、贯彻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原则,把好入党和转正关。负责党员的党籍和

党费的管理和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九、负责有关干部及党员、党的基层组织的统计工作。

    十、负责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管理工作。

    十一、落实高级知识分子的有关政策工作。

    十二、负责处理组织工作方面的信访工作。

    十三、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Powered by : 广东财经职业学院

 
  广东财院网络信息中心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