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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政务公开实施计划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我院特制定党务公开实施计划如下:
一、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广东省财政厅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为指导,坚持党的先进性建设,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运作的监督和制约,扩大党员、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党务公开工作的目标
     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通过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运作的监督和制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扩大党员、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设一支“三有一好”的党员干部队伍,为促进我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长足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三)党务公开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
1、抓住重点,突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十项监督制度落实的公开。面对师生关注的问题,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不避重就轻,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2、联系我院实际,抓出实效。党务公开内容要有针对性,形式要多样,效果要显著。以党员和广大师生满意为标准,既能方便广大师生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又能切实做到党内民主。
3、稳步推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对象和方式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广大党员和师生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予以公开。适宜向党员公开的,向党员公开;适宜向干部群众公开的,向干部群众公开。我院党务公开的内容有:(1)党委的重要决定和决议;(2)重要的教育教学改革措施;(3)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与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4)组织建设与人事制度改革情况;(5)学院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6)学院内部管理情况;(7)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对象和方式。
具体内容不同,公开的对象和形式也不同。具体公开的对象可分为:部门以上党员干部、全体党员、全体师生等。具体公开的形式有:会议、文件、简报、校园网和校园广播站等。
三、党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和实施办法
(一)党委的重要决定和决议
1、公开内容:院党委的重要决定和决议(非涉密部分)。
公开形式:文件,院党委会议纪要。
公开对象(范围):学院各部门。
公开时间:不定期。
责任处室:党委办公室
2、公开内容:学院党委的任期目标、每年的工作总结和下一年的工作计划。
公开形式:文件,党委会议纪要。
公开对象(范围):学院各部门。
公开时间:不定期。
责任处室:党委办公室
3、公开内容:党组织的建立和撤销;党组织班子成员任命;发展党员;表彰、处理党员情况。
公开形式:文件,会议纪要。
公开对象(范围):学院各部门。
公开时间:不定期。
责任处室:党委办公室
4、公开内容: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以及各专项活动情况。
公开形式:文件,会议纪要,简报。
公开对象(范围):学院各部门。
公开时间:不定期。
责任处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
(二)重要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改革措施
1、公开内容:每学期的教学总结,下一学期的教学计划。
公开形式:文件,会议纪要,校园网。
公开对象(范围):学院各部门。
公开时间:每学期。
责任处室:教务处
2、公开内容:每学期的教师工作量,学院对教师的综合测评结果,教育教学成果,教育教学事故等。
公开形式:文件,会议纪要。
公开对象(范围):学院各部门。
公开时间:每学期。
责任处室:教务处
3、公开内容:教师的奖惩情况,学生的奖惩情况,运动会和文艺表演情况等。
公开形式:文件,会议纪要,校园网,广播站。
公开对象(范围):学院各部门。
公开时间:每学期。
责任处室:学工处、教务处
(三)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与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1、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情况。
公开内容: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情况。
公开形式:中心组理论学习简报,中心组会议纪要。
公开对象(范围):学院各部门,中心组成员,上级有关单位。
公开时间:不定期。
责任处室:党委宣传部
2、民主生活会会前征集意见情况,会中查纠问题情况,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及向群众反馈的情况。
(1)公开内容: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征集意见情况。
公开形式:会议,文件。
公开对象(范围):院党委委员。
公开时间:每年一次。
责任处室:党委办公室
(2)公开内容:会中查纠问题情况。
公开形式:会议,文件。
公开对象(范围):院党委委员。
公开时间:每年一次。
责任处室:党委办公室
(3)公开内容: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及向教职工反馈的情况。
公开形式:会议,文件。
公开对象(范围):视具体情况在院党委委员、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党员或全体教职工中公开。
公开时间:每年一次。
责任处室:党委办公室
3、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
公开内容: 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守则》、“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和其他各项廉政制度规定以及遵守廉政纪律的情况;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履行 “一岗双责”,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所属人员遵守廉政纪律的情况;执行《党内五项监督制度》、《广东省财政厅加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情况;遵守《广东省财政厅工作人员廉政承诺书》的情况;支持执法执纪部门开展工作,以及教育、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情况。
公开形式:纪检简讯。
公开对象(范围):学院各部门。
公开时间:每年一次。
责任处室:纪检监察室
4、谈话诫勉情况。
公开内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的定期谈话;对提拔担任部门领导职务干部的廉政谈话;对有不良反映的干部的诫勉谈话。
公开形式:会议,文件。
公开对象(范围):视具体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公开时间:不定期。
责任处室:纪检监察室
5、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
公开内容: 贯彻执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的规定》情况(包括院领导本人及配偶营建私房, 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配偶、子女出国( 境 )定居 ,本人因私出国( 境 ),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或在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任职情况等 ) 。
公开形式:文件,会议纪要。
公开对象(范围):视具体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公开时间:每年一次。
责任处室:纪检监察室
6、作风建设情况。
公开内容:党风廉政情况,思想作风、学风、生活作风情况。
公开形式:会议,文件,纪检简讯。
公开对象(范围):视具体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公开时间:不定期。
责任处室:纪检监察室
7、干部离任审计情况。
公开内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执行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
公开形式:文件。
公开对象(范围):部门以上领导干部。
公开时间:不定期
责任处室:纪检监察室
(四)、组织建设与人事制度改革情况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情况。
公开内容: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考察、教育和发展情况。
公开形式:会议纪要,校园网。
公开对象(范围):全院教职工、学生。
公开时间:不定期。
责任处室:组织部
2、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公开内容:预备党员公示、审批及转正情况。
公开形式:文件,会议,校园网。
公开对象(范围):全院教职工、学生。
公开时间:不定期。
责任处室:组织部
3、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公开内容: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公开形式:会议,文件。
公开对象(范围):视具体情况在院党委委员、中层以上干部、党员或全体教职工中公开。
公开时间:每年一次。
责任处室:组织部
4、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公开内容:党费收入余额,党费使用情况。
公开形式:会议纪要。
公开对象(范围):全体党员。
公开时间:每年一次。
责任处室:组织部
5、院基层党组织考评及奖惩情况。
公开内容:党内考评奖惩情况。
公开形式:会议纪要,文件。
公开对象(范围):全体党员。
公开时间:每年一次。
责任处室:组织部
6、信访处理情况。
公开内容:信访处理情况
公开形式:会议,文件。
公开对象(范围):视具体情况在院党委委员、中层以上干部、党员或全体教职工中公开。
公开时间:不定期。
责任处室: 纪检监察室
7、干部选拔、任免。
公开内容:选拔干部工作方案、干部考察预告、干部试用期满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干部任免通知。
公开形式:文件,会议纪要,校园网。
公开对象(范围):选拔干部工作方案规定的对象。
公开时间:不定期。
责任处室: 组织部、人事处
8、干部奖惩情况。
公开内容:干部奖励处罚情况。
公开形式:文件,会议纪要。
公开对象(范围):全体教职工。
公开时间:不定期。
责任处室: 组织部、人事处
9、干部交流轮岗情况。
公开内容:干部交流轮岗方案和实施结果。
公开形式:文件,会议纪要。
公开对象(范围):全体教职工。
公开时间:不定期。
责任处室: 组织部、人事处
(五)学院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公开内容:学院党委、各总支(支部)的各项制度、规定、工作要求及执行情况。
公开形式:文件,《校政通策》,校园网。
公开对象(范围):全体教职工。
公开时间:不定期。
责任处室: 党委办公室
(六)学院内部管理情况。
1、公开内容:上年度学院预算执行情况,本年度的学院一般预算草案。
公开形式:会议,预算报告。
公开对象(范围):学院各部门。
公开时间:每学年。
责任处室:财务处
2、公开内容:学院收取学生学杂费情况,学院重大工程资金使用情况。
公开形式:文件,会议。
公开对象(范围):学院各部门。
公开时间:每学年。
责任处室:财务处
3、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公开内容:院属的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师生宿舍、各类教学和实验器材、车辆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固定资产。
公开形式:文件,会议。
公开对象(范围):全体教职工。
公开时间:每学年一次。
责任处室: 总务处
(七)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院党委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有必要公开事项的实施方案(草案),提交院党委会议审定后执行。
四、我院党务公开的实施时间
我院党务公开工作在广东省财政厅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导下从本计划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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