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议制度
一、党委会议是党委共同研究、讨论决定学院重要工作的会议,是党委为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而实施决策的最高形式。
二、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或由党委书记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委员参加。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定,研究部署学院重大工作。
(二)研究决定学院的办学方针和指导思想。
(三)研究党委班子自身建设问题。
(四)研究决定党的理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从严治党的措施。
(五)制订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研究学院思想政治工作。
(六)研究决定学院发展总体规划、长远规划和近期发展规划以及学院重大改革方案。
(七)研究决定学院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的重要事项。
(八)研究决定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向全校党员大会提出的工作报告。
(九)研究决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科级以上(含科级)的人事调动和干部的培养、任免、奖惩等工作。
(十)研究决定学院工会、共青团和统战的重大工作。
(十一)研究决定全校性的重大的规章制度。
(十二)研究决定重大的财务预算开支和基建项目。
(十三)研究决定上级组织规定必须由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重要工作。
(十四)研究决定经院务会议研究认为需提交党委研究决定的其他问题。
(十五)党委认为需要讨论的其他重大问题。
四、会议议题由党委办公室收集并报会议主持人审定。
五、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六、会务工作和检查督促工作
(一)会议内容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复杂的议题应印发草案,便于与会人员做好准备。
(二)党委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整理印发会议纪要。
(三)由党委办公室检查督促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党委书记报告。